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6〕103号)规定,结合市中区实际,我区拟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从本区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18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考核招聘面向在乐山市市中区(不含安谷镇、车子镇)服务的符合条件的在岗大学生村官。 二、招聘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任满2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对长期扎根基层且表现特别优秀的(获得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社部门表扬(彰)),可放宽到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年。聘期时间以报名时履行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时间计算。 2、报考人员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名额及岗位 共招聘18名,岗位和条件详见附件1:《2017年乐山市市中区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时间:2017年2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组织部组织二股 (乐山市市中区叮咚街165号区委2号楼4楼403号,电话:0833-21556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