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达在此次涉税事件中,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步骤,那就是美国税务居民必须申报披露其美国之外的银行账户和金融资产。只有及时合规申报披露海外金融资产,才是让其资产在美国合法合规的正确方式。这也是全球反避税的大势所趋。 事实上,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制定反洗钱规则的国家之一。为了防止洗钱,1970年,美国国会就通过了《银行保密法(BSA)》。根据该法,美国国税局出台了FBAR(Foreign Bank Account Report)的一系列规定和条款,要求所有美国税务居民必须使用TD F 90-22.1表格来申报海外银行账户。2011年美国再次出台《Patriot Act》法案,对跨境反洗钱和反避税可以进行更大力度的防范和打击。 从2013年开始,美国财政部开始使用新的FBAR FINCEN 114表格(外国银行和金融账户报告)对全球的美国税务居民来监察其洗钱行为。FINCEN 114表要求美国税务居民必须报告其在海外银行账户,只要其银行账户拥有超过1万美元的资产和可以短期兑付80%以上金融资产的签名权时,就需要上报美国国税局。 与华人惯常思维不同的是,申报披露个人资产是信息公开、保护个人资产和财富合规合法的合理行为,漏报瞒报海外银行账户则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将会面临最高达账户金额50%的民事罚款,甚至还会有刑事责任。 随着2010年美国FATCA(海外账户纳税)法案的出台,申报披露海外金融资产更是加大了执法力度。也正是美国FATCA法案的出台,催熟了目前全球反避税浪潮下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的行动,全球CRS(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共同申报准则也随之落定。 然而,长期以来,许多海外华人由于不了解当地法规,或个人原因偷税漏税误入“洗钱”陷阱。除了使用拆分账户、转换现金的方式,目前还有利用美国海外赠与的渠道,通过申报3520海外赠与表格将现金资产从海外银行账户汇入美国银行账户。如果一个年度跨境汇款超过10万美元现金,则需要在第二年4月15日前申报3520表格。然而,大笔频繁汇款,仍然会被美国国税局追踪调查,并不是填写3520表格申报的资产,就一定能被国税局认定为赠与资产。 对此,Elton提示,披露和申报海外金融资产的方式,无论是FATCA(海外账户纳税法案)还是CRS(统一报告标准),披露思路都是一样的,公开披露,才是保证财富最安全的方式,隐匿资产或者各种灰色手法都会酿成大祸。 |